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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7-01-03 00:00:00   来源:
 

 

遂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1215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昝中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总部署总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贯彻实施,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绿色经济强市,按照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指示精神,11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本次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昝中国任组长,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的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领导。1122日—23日,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昝中国的带领下,分别到安居区和大英县开展了重点检查,并委托其余3个区县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执法检查组重点查看了安居区和大英县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情况;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开等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目标完成情况和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情况;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执法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检查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现场检查了遂宁市金环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运行情况、遂宁市宗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秸秆综合利用情况、安居区大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情况、大英县物华天宝四期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和四川久大蓬莱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新旧厂区、四川中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排污治理情况,听取了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这次执法检查予以积极协助,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形成了良好的舆论影响和社会导向。在各级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本次执法检查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抓好抓实,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学习宣传扎实,法治氛围浓厚。为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市开展了广泛的学习宣传活动。各地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大气污染防治法》纳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学法内容,着力强化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地方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有计划、分步骤、多批次组织召开学法座谈会,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企业员工守法意识。各地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地生根。以“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进行各类普法宣传,并通过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不断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法》在社会公众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一些地方还利用“环保世纪行”“绿色中国行”等大型公益活动,动员广大环保志愿者、环保人士、普通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通过一系列举措,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法律意识进一步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形成了全社会关心环境、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二是组织保障有力,工作机制健全。各地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始终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日程,慎重研究制定区域环保规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分解细化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各区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逐级分解,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明确了“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的监管责任和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格问责。各区县基本建立了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监管体系,将环境监管的触角延伸到了基层,实现了大气环境监管“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全覆盖,构建了党委政府总揽抓、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环保部门牵头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大环保工作格局,有效凝聚了推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强大合力。

三是治理重点突出,环境质量改善。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市政府投入828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投入728万元、企业自筹100万元),主要用于燃煤锅炉淘汰、餐饮油烟治理、工业烟粉尘治理、建筑和道路扬尘治理以及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方面。2.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引入第三方投资2000余万元,建设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尾气检测站1座,已通过环保验收,于201541日对全市公务用车开展了环保定期检测。通过各个环节的磨合,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管理措施,于2015820日起对在用机动车开展环保定期检测。此外我市还投入101.57万元,成立“遂宁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中心”,建成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与省机动车尾气中心联网,截至目前,我市共检测机动车辆7.4万余辆。3.加快燃煤锅炉淘汰进程,按照《遂宁市2015年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方案》的要求,2015年共完成淘汰(置换)20家企业(20台,合计104.5蒸吨)燃煤锅炉的年度任务,完成2015-2017年淘汰总任务的30%4.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相继出台了《市城区建筑施工扬尘和噪声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市城区建筑工地砂石(渣土)等散装材料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运输的通知》等文件,组织专人对建筑工地规范化作业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了整改,加强机械化作业。2015年,市中心城区清扫保洁总面积约为200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达75%以上,与2012年相比,年均增长6%以上,有效遏制了城市扬尘污染。

四是完善规章制度,推动绿色发展。市政府制定和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修改完善了《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出台了《遂宁市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气象、环保部门联合签订了《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协议》,此外我市还联合成都、德阳、绵阳、乐山、眉山、资阳六市签订了《成都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市委宣传部和市环保局联合印发了《遂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方案》,并认真实施。各区县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充分结合自身特点,因地制宜、集思广益,坚持生态打底、绿色发展的理念,努力实现“环境换增长”向“环境促增长”的转变,探索出了具有遂宁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尽管我市在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方面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但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因素,仍面临着一些较为突出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工业废气污染排放削减难度大。由于用气指标限制和气价较高等原因,全市“煤改气”工程实施不完全,部分企业仍在使用燃煤锅炉,对全市空气质量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2015年,全市在用的工业蒸汽燃煤锅炉161台,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8101.47吨,主要来自于工业企业燃煤废气。

二是机动车尾气排放量仍然较大。2015年在全市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后,实施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车辆主城区限行,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较2014年同比有所改善。但由于机动车总量持续增加,截至2015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总量为457613台(含摩托车),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5769吨,占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67.9%

三是城市建设工地污染仍较为严重。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全市存在大量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和楼盘开发项目,仅市城区就有20余处在建楼盘。目前部分建筑工地扬尘现象仍然较为严重,工地附近道路保洁难度大,导致全市建筑扬尘等污染日益加剧。

四是秸秆焚烧现象依旧存在。目前我市范围内年产生秸秆量为230250万吨。由于秸秆处理的成本太高,机械收割留茬较高,科技转化力度不够,缺乏处置技术等原因,2015年秸秆利用率仅为85.7%,私自焚烧的现象依然较为严重,造成了严重的大气污染。

五是餐饮行业油烟排放管理难度较大。随着我市餐饮业的快速发展,各类餐馆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登记在册的餐饮店为11587家,其中大部分餐馆未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设置收集油烟、异味的装置,由此引起的油烟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近年随着各种大气污染现象的加重,全市的大气环境日趋恶化,人们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关注度也在不断增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认识到防治污染就是改善民生;要从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出发,将防污治污工作做好、做实;要树立环保工作“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不要满足于目前取得的成绩,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环保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治理大气污染的共识。要加大对《环境保护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各类污染大气环境的典型行为进行报道,告知市民大气污染的危害,提升全体市民的环保意识。要向全社会公示污染防治方式、方向、责任人和工作目标等,动员全体市民参与,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营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氛围。

(三)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要结合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大气十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我市目前贯彻执行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和《遂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完善,并及时对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进行调整,确保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结合《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将成效显著的做法进行总结和提炼,研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落实各县(区)、园区、部门和基层的工作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针对目前存在的大气污染主要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研究治理大气污染问题的具体措施。一是继续大力推进“煤改气”工程,发挥资源地优势,协调解决工业企业用气指标和价格等问题,禁止企业继续使用燃煤锅炉,减轻工业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二是对新建工业生产项目继续严把入口关,以环保作为新建项目的重要标准,坚决不新建污染严重的工业生产项目,并加大对企业淘汰落后产业产能的支持力度。三是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机动车的环保管理,进一步做好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加强对尾气检测公司的管理,加大油气回收治理力度,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环保标志核发、黄标车限行和淘汰等工作。四是推广标准化工地建设,尽快出台对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激励机制,加大对建筑工地和建材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行环保知识的培训,减少建筑粉尘。五是在农村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过腹还田、培育食用菌、用作工业原料、制取沼气、用于生物质发电等利用方式,加大政府鼓励性投入,出台综合利用激励政策,引进PPP模式对秸秆进行处理,逐步禁止秸秆焚烧。六是进一步明确城市油烟治理的责任部门,施行餐饮业排污许可证制度,要求全市饮食服务业,特别是中小餐馆安装净化装置和除尘设施,使排放的污染物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减少因油烟和烟尘引起的大气污染。

(五)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按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再接再厉,毫不松懈,针对大气污染突出的环境问题,继续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和执法监管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重处重罚,建立健全企业防治污染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为实现“十三五”环保规划目标、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建设“大而美、富而强、优而雅”的新遂宁做出更大贡献。

 
编辑:ep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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