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暨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 议 意 见
市人民政府: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06年3月27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暨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以来,市政府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学习宣传、强化执法监管、开展日常检查、加强保障措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目前还存在宣传力度不大,全民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有待增强;部门配合不力,食品监管综合协调机制运行不畅;执法监管不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亟待规范;日常检查不紧,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令人堪忧;监管能力不强,与新的食品安全形势要求有差距等工作中的不足。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切实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不断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运行体制,努力构建食品卫生安全长效机制,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促进我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市政府要针对宣传中的薄弱环节,采取多种方式,重点加强对农村群众、食品从业业主等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扩大社会知晓面。要结合普法教育,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力度,注重宣传食品卫生标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食品从业业主依法办事,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同时,要在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上,注重对先进企业的宣传,树立遵纪守法的榜样,对一些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要坚决逗硬查处并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食品卫生安全环境。要大力教育各级干部务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部门分工,共同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市政府要根据中、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确保中、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落到实处。要进一步细化调整各有关部门的职责,逐步建立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食品卫生监管体制和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和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树立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做好食品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经常性联系与沟通,认真抓好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努力形成工作联动机制,不断解决执法监督中的缺位越位和各自为政问题,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体制更加顺畅,共同打好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长期战役。
三、整合执法资源,拓宽监管渠道,不断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效率。市政府要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集中执法力量解决食品卫生安全突出问题,坚决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要努力构建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单位、消费者、社区、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新机制,进一步促进食品行业自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要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聘任食品安全监督员,进一步拓宽监管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的作用,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同时,要整合部门的技术装备、设施、监测数据等资源和信息,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提高现有技术装备和设施的使用效益。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格监管,切实解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准入制度为基础,以小作坊为重点,严格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引导企业自觉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的措施办法,正确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经营与管理的关系,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测网络。要继续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注重突击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切实加强监管。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源头管理,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对农产品的污染,进一步做好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和种植养殖源头的监测,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大力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要把好“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关。力争把我市建成“食品卫生安全放心市”。
五、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保障措施,夯实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基础。市政府要认真研究执法队伍建设与食品卫生监管面宽量大不协调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效能”意识,抓好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针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督员是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和重点的实际,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大对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的投入,保证食品执法大要案的查处以及监督抽检等经费的落实,逐步改善执法和检验检测技术装备,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在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反馈市人大常委会。
2006年3月29日
遂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暨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2006年3月27日在遂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何国泽
一、市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暨食品安全工作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十年来,市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把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作为工作重点来抓,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抓手,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完善监管体制,强化部门配合,着力大要案查处,既促进全市食品卫生安全状况有了一定改观,又推动了食品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措施比较落实。一是建立了食品卫生安全协调机构,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职责分工,提出了着重搞好“五个结合”的工作思路。二是完善了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根据中、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市政府组织协调市药监、质监、商务、工商、卫生、畜牧、农业、粮食、水利等部门研究制定了我市的贯彻实施意见,并以遂府发(2006)5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划分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三是明确了工作责任。市政府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了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逐步形成了市、县、乡整体联动的食品监管执法网络。船山区还将此项工作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并与26个区直部门及乡镇签定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2、加强学习宣传,全民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有所增强。《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了学习宣传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举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班,召开专门会议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二是充分利用宣传资料、街头宣传栏、挂图等多种形式,针对食品经营者、消费者、食品从业人员等不同对象,广泛深入地宣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并在市电视台、电台、遂宁日报开辟了“卫生与健康”专栏加强宣传。三是召开现场会、组织伪劣食品展览等方式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识假辩劣能力。通过宣传,既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卫生质量意识,又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食品卫生法》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蓬溪县、安居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3、强化执法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有所规范。一是抓好源头管理。市、区县政府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健全了市、县、乡质量监控体系,加强了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和新产品的认证工作,把好了食品的第一道关口。农业部门从种植、养殖源头加强管理,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规范种植、养殖行为。畜牧部门注重畜禽管理,狠抓生猪从仔猪到猪肉整个过程的检验检疫、定点屠宰、上市交易的监管,基本杜绝了注水肉、病害肉流入市场。大英县为抓好食品源头管理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实施了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二是抓好生产管理。按照中、省的决定精神,质监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大力开展食品企业普查工作,完成了979家食品企业的建档分类管理,建立了覆盖乡镇、社区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同时,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违法案件的查处,使制假行为得到了一定遏制。三是抓好流通管理。各级工商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指导食品经营业主建立了“五制一承诺”制度,启动了食品安全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农村现代流通网建设,实行了“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登记制”为主的“五制两检查”监督模式,强化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使流通领域的食品有一定卫生安全保障。射洪县为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卫生安全,深入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活动,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全县范围内建立了100余个连锁超市,涉及全县30余个乡镇、70余个行政村。四是抓好消费管理。市、区县政府在抓好食品生产、流通管理的同时,加大了食品消费领域的管理。市卫生局在全市开展了食品卫生、餐饮具消毒和以食品加工企业为主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工作,仅2005年市城区就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1585次,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开展日常监测,食品卫生安全质量得到保证。市、区县政府积极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坚持开展了食品的常规监测,随时掌握食品卫生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一是根据卫生部的统一分类标准,将食品监测按13大类进行了分类采样,年均采样5264件,对经检测的不合格食品依法作出处理;二是实施食用餐具的消毒管理。全市不少餐饮店对餐具都能基本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在小餐店积极推广使用经卫生监督部门监测过的消毒碗。三是加大日常监测力度,随时掌握市场供应产品的卫生质量动态,保证市民吃上放心食品。四是根据省、市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加大抽检力度,按时完成健康相关卫生监督抽检任务。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监测的力度,确保了我市食品卫生安全质量得到了较好保证。
5、加强保障措施,食品卫生安全治本力度不断加大。市政府在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中,着力在源头管理、产品准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采取治本之策,努力构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一是在全市大力开展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大力推行清洁种植、健康养殖生产方式,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面积和总体规模。二是推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取缔非法屠宰场,全市共取缔屠宰场408处。三是推行餐饮企业、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聚餐实行申报制度,使我市的餐饮业和食堂卫生上了一个新台阶。四是加大投入,基本保证工作经费,增添通讯交通工具,购置检验检测设备,市质监、卫生、农业、工商等部门都建立了检验检测中心,为检测食品卫生安全奠定了一定基础。五是充实执法力量,健全执法网络。船山区在编制较紧的情况下,专门增加了乡镇卫生监督员编制11名,在乡镇设立了卫生协管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宣传力度不大,全民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有待增强。市政府虽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了《食品卫生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但其深度、广度还远远不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较多的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辨别能力较弱,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对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理解不深刻、思想认识不到位,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牟取高额利润,缺乏信誉度,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欺诈消费者,对消费者造成经济、健康双重损失,对和谐社会构建形成严重危害。如遂宁市蓝亚食品有限公司在制糖过程中,不愿投入基本的卫生设施,防蝇防尘措施不到位,特别是在熬糖过程中机器搅拌时,机器上的润滑油随时都会掉入糖中,而且该公司还用装过工业原料的胶桶盛装食品原料(怡糖),生产的糖果质量难以保证。
2、部门配合不力,食品监管综合协调机制运行不畅。一是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因管理部门多,彼此理解不一,导致职责不清、难以形成合力,各自为政,有的越位,有的缺位,甚至存在有利的抢,有责的推等现象。市政府虽在《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分别明确了各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但其新的食品监管协调体制运行不畅,仍存在责权不对称、职责交叉、重复执法、多头监管、协作不够等问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没有得到有力整合,个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参与意识不强,缺乏主动性。二是食品卫生安全因涉及政府多个部门监管,且我市尚未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牵头部门,协调处于同级地位的其他相关部门存在诸多不便。三是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不够,联动机制难以形成,各执各的法,各管各的事。如全市97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有营业执照的626家,有卫生许可证的620家,而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只有48家,仅占4%。绝大多数企业因生产设备、环境等必备条件达不到生产要求,要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非常困难,但他们依旧照常生产。质监部门要查处或取缔却非常困难,企业业主还说:“我们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凭什么要查处或取缔?”
3、执法监管不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亟需进一步规范。一是有的食品源头监管缺位,特别是对生产过程的监管力度不够。目前对食品的监管主要还是集中在对产成品的管理上,对食品源头和生产过程的管理相对薄弱,而一些质量方面的问题依靠现有检测手段很难直接从产成品上发现,因而,难以杜绝一些有问题的食品取得“合格”身份。二是对小规模无证生产和无证经营管理不到位。一方面,小作坊多、小、散、乱,工艺落后、科技含量低,监督难度较大。因而,食品质量多无法保证。另一方面,管理者有畏难情绪。全市979家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小作坊经营者多属下岗职工、失地农民、残疾人及其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如果严格管理或取缔,难免会产生其他社会负效应,致使管理者有一定畏难情绪,从而放松管理,以致一些无证经营已形成了一定规模。三是管理松懈,监管制度落实较差。检查组在嘉欣屠宰场检查发现,其管理责任落实较差,屠宰场内环境恶劣,生猪宰杀较为原始,污水到处横流,四周环境污染严重。在区县,有的畜牧检疫人员检疫表册填写不够规范,基本无人签字。四是执法资源缺乏有效整合。目前对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由质监、工商、卫生、药监、农业等多个部门负责,各部门也在执法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但由于执法资源未能有效整合及合理利用,综合效果不够明显。
4、日常检查不紧,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令人堪忧。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和综合监督工作还有待加强,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地区。一是“三无食品”在市场上时有发现。检查组发现上市食品中有的属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有的是过期食品或假劣食品。这些食品主要集中在农村市场或中小学校周围。市卫生监督支队在市城区裕丰街某小卖部检查时,发现其“鲜果奇缘”饮料竟然是用水和色素勾兑出来的。二是城市周边尤其是城乡结合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较弱。城市加大治理力度后,食品违法活动空间被压缩,出现了违法活动向监管薄弱的边远地区和农村市场转移的动向,不合格食品转向农村市场和边远地区,食品安全受到威胁。如在航校附近检查组发现天麦香面包坊,其生产环境极差,车间内连基本的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也没有,面包散乱其中,老鼠粪便留在面包上已发霉。天宫庙村7社也发现有非法生产无标识、无生产日期、无厂址的糕点作坊。三是对餐饮业和食堂卫生安全监管有待加强。有的餐馆、食堂、农家乐、小吃摊点消费人员众多,而餐具消毒、防蝇、防鼠等基础卫生设施难以达到标准要求。如商业街、正兴街的卤菜摊和小餐馆存在很多食品安全隐患。有的学校食堂卫生状况差,配料摆放不规范,贮藏室物资杂乱、生熟混装,致使群体学生传染疾病和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5、监管能力不强,与新的食品安全形势要求有差距。一是食品监管人员较少,与食品监管面宽、工作量大的矛盾较为突出。特别是随着管理重心下移,大量的监督工作由基层执法部门承担。而基层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量薄弱,严重制约着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水平的提高。我市现有6个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只有75名食品监督人员,但却要对12640户经营单位,30321名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工作量和任务远远大于国家规定标准,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二是食品监管执法队伍的素质有待提高。有的缺乏必要的管理知识和技能,有的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高,能力亟待提高。三是必要的经费投入不足。面对食品安全工作量加大,工作标准提高的新情况,经费投入不足已成为制约食品监管能力提高的重要原因。检查中发现,有的区县财政不能保障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经费的需要,监督机构人头经费、办公费和办案经费落实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监管的效率和质量。
三、几点建议
为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切实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不断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运行体制,努力构建食品卫生安全长效机制,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促进我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建议市政府继续抓好以下工作:
1、强化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市政府应针对宣传中的薄弱环节,采取多种方式,重点加强对农村群众、食品从业业主等食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扩大社会知晓面。要结合普法教育,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宣传的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加大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力度。要把好“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关,引导广大消费者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既能识别,又拒绝消费、积极举报。同时,要在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上,注重对先进企业的宣传,树立遵纪守法的榜样,对一些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要坚决逗硬查处并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食品卫生安全环境。要大力教育各级干部务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加强组织协调,细化部门分工,共同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市政府要根据中、省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定期联系会议制度,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对各部门监管职责进行分工后,进一步细化调整各有关部门的职责,逐步建立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食品卫生监管体制、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和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树立食品安全监管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做好食品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经常性联系与沟通,抓好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努力形成工作联动机制,切实解决执法监督中的缺位越位和各自为政问题,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体制更加顺畅,共同打好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长期战役。
3、整合执法资源,拓宽监管渠道,不断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效率。食品卫生安全涉及面宽,与全社会关系密切,单靠专业监管的力量是不够的,全社会都有责任关注和支持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因此,市政府应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集中优势资源解决食品卫生安全突出问题,坚决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政出多门等问题。要努力构建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单位、消费者、社区、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新机制,进一步促进食品行业自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要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聘任食品安全监督员,进一步拓宽监管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的作用,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和效果。同时,要整合部门的技术装备、设施、监测数据等资源和信息,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提高现有装备和技术的使用效益。
4、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格监管,切实解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准入制度为基础,以小企业、小作坊为重点,严格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引导企业自觉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要采取措施,认真研究解决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的措施办法,正确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经营与管理的关系,切实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测网络。要继续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注重突击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要加强农副产品的检验检测和种植养殖源头的监测,强化溯源管理,大力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性评价。
5、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保障措施,夯实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基础。市政府要认真研究执法队伍建设与食品卫生监管面宽量大不协调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效能”意识,重视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针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督员是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和重点的实际,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大对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的投入,保证食品执法大要案的查处以及监督抽检等经费的落实,逐步改善执法和检验检测技术装备,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