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近日,船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讨论、电话询问等方式,深入区关工委、教体局、检察院、司法局、民政局和永兴镇等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青少年的基本情况
船山区现有未成年人39794名,其中:留守儿童5276名,留守儿童占未成年总数的13%。有困境儿童221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4名、孤儿45名、特困供养儿童33名、重残儿童193名、低保儿童1916名。
二、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工作成效
区政府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重点,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作了一些有益尝试,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增强了青少年法治观念,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一)各司其职抓重点,齐抓共管常态化 区关工委、检察院、教体局、司法局等部门通力协作,突出重点,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5类特殊青少年进行了倾情教育。一是着力加强法治课堂教学。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阶段目标、实施途径,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根据年级的需要,分别开设《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社会》《道德与法治》《中学生职业道德与法律》《中职生职业道德与法律》。近三年,全区学校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到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8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达3万余人次。二是着力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利用“6.26国际禁毒日”“开学季”等时间节点,组织法官、检察官、民警、司法所长、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交通安全、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治安管理处罚、刑法等方面内容,引导青少年知法守法,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维权意识。三是着力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宣传。各乡镇、街道对儿童发放“扫黄打非进基层护苗行动”宣传册,倡导青少年绿色阅读、文明上网、尊重创意、健康成长,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二)多措并举抓难点,预防犯罪精准化 调研组在了解到全区学校与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紧密联系、密切配合,每年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切断在校学生与社会闲杂人员、无业人员、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接触和联系。一是成立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启青少年维权“绿色通道”,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承办抚养纠纷、抢劫、盗窃、容留他人吸毒等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为青少年依法维权保驾护航。二是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座。深入社区、贫困村开展系列法治教育讲座,开展亲子教育活动,利用家长现身说法,丰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内容。近三年,开展法治讲座48次,制作法治视频13个,发放法治宣传资料8000余份。三是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刑事制度。严格执行“专人专办”,落实“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等未成年人特别程序规定。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和救助,加强办案过程中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疏导、身心康复、法律帮助等综合救助工作。 (三)拓展平台抓亮点,创新方式实效化 区政府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尝试开展多种教育形式,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一是创新打造“青鸟”校检品牌。建立青鸟法治学校、青鸟家长学校,推出“十项事实”,打造青少年保护“珍珠链”,探索法治进校园、检察与特校合作等新模式,采取主播在线、法治短视频等方式,努力讲好青鸟法治故事,被列为四川省首批“七五”普法亮点工作。二是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开设“法治船山”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法治要闻、普法案件、法律条文等。持续开展“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进万家”“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等系列专项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制作图文并茂的法治教育刊板,利用“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讲座,重点向家长宣传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安全的“三防”知识,提高家长的法治素质。三是创新留守儿童监护人教育。组织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进行“我是法定监护人”宣誓仪式,并采取谈心谈话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监护人责任主体,强化监护意识。近三年,开展活动210余次,受益儿童达3500余人次,取得了教育实效。 (四)紧扣薄弱抓堵点,法治教育规范化 调研组了解到,区政府在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带动、制度建设、责任主体等薄弱环节下功夫,以法治教育基地为依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一是规范“示范学校建设”。升级打造船山职校、天宫庙小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定期对已创建的4所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7所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9所区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开展动态检查。二是规范制度建设。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合作推动“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把未成年人案件纳入入职查询工作,由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函,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强制报告、提前介入制度,避免造成二次伤害,共筑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防火墙”。三是规范责任主体。切实履行民政部门收留抚养、临时监护、指定监护等法定职责,做到一个不漏,避免青少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树立正确的政策导向,对有监护能力但拒不履行监护义务的监护人,给予批评训诫。
三、青少年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教育认识不够到位。 个别学校一定程度存在重文化课教育,轻个人艺术、素养教育倾向,致使法治教育留于形式,创新方式不够、效果不突出。 (二)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单一。目前,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大多数涉及禁毒、防邪、国家安全等,教育内容较为单一。同时,学校法治教育形式和途径也有待优化,课外法治教育实践和体验活动力度不够。 (三)法治教育专业化队伍缺乏。由于船山区外出务工人员多,他们将子女教育寄希望于学校,但是,学校由于学生多,教学任务重,教师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关怀难以顾及,与家长难以及时沟通,致使大多数留守儿童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养成不良的生活习惯,成了“问题儿童”,家校共育有待加强。 (四)法治教育力度较为薄弱。小学阶段学校法治教育课多为兼职教师担任,教师的法律素养不够专业,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的形式不够丰富,针对性不够强。个别学校虽然开设了心理咨询室,但因缺少专业的心理咨询教师而形同虚设,引导和教育效果不佳。
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营造青少年法治教育氛围。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爱心人士等各方面积极作用,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突出青少年法治教育重点。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以法律咨询、知识竞赛、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开展好校园普法活动,增强实效性和影响力。持续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高标准打造依法治理示范点。开展青少年宪法宣传,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方式。拓展创新青少年普法载体,大力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兴传媒开展宣传。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表演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表现出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探索“菜单式”普法,使普法宣传契合群众的法律需求,提高普法实效性。 (四)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保障。搞好统筹协调,健全青少年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基层老党员、老干部、已退休法律工作者充实到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加强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供稿:船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田俊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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