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侯晓春辞去遂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2008年7月28日遂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侯晓春同志因工作调动已提出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遂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侯晓春辞去遂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