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我市召开《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付勇,副市长张韬出席发布会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蒋勇主持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了《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市人大法制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就立法中的具体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据悉,《条例》于今年11月25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市自获得立法权以来的第4部实体性法规。同时,我市是省内唯一对海绵城市建设开展立法的城市,也是全国第3个对海绵城市建设开展立法的城市。
《条例》共五章37条,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运营和维护、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要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开展行业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引导、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鼓励支持开展科研和创新,积极推广海绵新材料新技术;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发展壮大海绵城市相关产业;统筹安排建设资金,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提供支持和保障。同时,《条例》还细化明确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具体职责,强化海绵城市设施保护。
本场发布会吸引了来自中、省新闻单位驻遂机构和市直主要媒体的关注。
(摘自遂宁新闻网 全媒体记者 范晶 实习生 陈姿伶 任泓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