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城区“五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决议 2010年7月20日在遂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遂宁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五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议案。会议认为,规划实施市城区五大主体功能区有利于旧城提升、新区开发、两翼展开、功能分区、集约发展、整体推进。会议同意市城区“五大主体功能区”规划。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好五大主体功能区的详细规划,加快实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特色,全面打造生态化、品牌化、景区化、现代化的宜居宜业城市,努力促进遂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