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遂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0年7月20日至21日在遂宁城区举行,会议议程共13项,会期两天。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1-6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项目攻坚情况的报告,关于发展绿色经济、推进现代农业基地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完善城市功能、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遂宁市2010年1-6月财政预算及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通过了《关于批准遂宁市2009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草案)》;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五大城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议案、关于市城区“五大旅游度假区”建设的议案、关于河东“四中心”建设的议案、关于遂宁市级产业投资资金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通过了《关于城区“五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决议》(草案)、《关于市城区“五大旅游度假区”建设的决议》(草案)、《关于河东“四中心”建设的决议》(草案)、《关于遂宁市市级产业投资资金管理办法的决议》(草案)。会议还听取了市长胡昌升关于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崔保华,副主任邓学建、吴文明、何国泽分别主持会议,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胜芳,副主任魏福友、陈长明、蒋海斌、张忠慧,秘书长郭勇和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胡昌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强,副市长刘德福、胡家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昌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宪生、副检察长谢炯,市人大常委会省人大代表联络处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纪委书记,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市政协常务副主席米光碧应邀参加会议。2名省人大代表、2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2名公民旁听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