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为了解市、县(区)政府围绕中、省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贯彻《条例》和落实各项扶贫政策的情况,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40余名省市人大代表组成5个执法检查小组,随机抽取了15个村,包括5个2016年已退出贫困村,5个2017年拟退出贫困村和5个非贫困村,现场查看了软件资料,入户调查贫困户30多户,在贫困村召开座谈会10次,听取县(区)汇报5次。 看成效 扶贫攻坚精准有力 去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33472人脱贫、66个贫困村摘帽,贫困发生率由3.7%降低到2.6%,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716元,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到3.45万元。在深入宣传《条例》的同时,我市扎实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为323个贫困村、8.9万户贫困户、21.3万贫困人口 “量体裁衣”,制定了脱贫规划、找准脱贫门路、落实帮扶措施。围绕 “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主攻方向。通过一体化大环线串联5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辐射带动18个县级农业园区和N个乡镇特色园区,同时依托一体化大环线推动产业扶贫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深度融合,配套推进沿线产业、新村、乡村旅游发展,实现全市323个贫困村“村村进园区”,8.6万户贫困户“户户进基地”。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创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机制,实现农村产权抵押贷款1.7亿元。探索建立了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运用市场化办法撬动业主投入、金融投入、社会投入15亿元,在贫困村建立高标准农田14万亩,新建提灌站155座,机耕道797公里。 谈发展 统筹力量主攻重点难点 “村里的基础设施还需加强,要重视产业发展,依靠产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在执法检查中,检查组一发现问题便现场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办法。 通过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梳理,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与执行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用法治思维有序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要找出短板,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要继续坚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推进贫困村的道路交通、水利、农田建设、通信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结合贫困村实际,积极探索扶智扶志的精准扶贫思路,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 (摘自遂宁新闻网 全媒体记者 颜朝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