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稿)》)座谈会,就进一步完善相关条款内容进行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成斌出席会议。 《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正在着手制定的首部实体法规。《条例(草案修改稿)》经历了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听证论证等工作阶段,由市政府于今年6月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8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就条例草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表决并一致通过。《条例(草案修改稿)》不仅对条例结构做了调整,还针对我市“电动车”乱象严重问题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等市民高度关注的领域做了规定。 会上,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多个部门围绕土壤、水、大气环境保护,电动车、出租车交通管理,违法建设治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成斌指出,立法座谈会对条例的修改完善有重要作用,关系到条例能否落地落实。他要求,各部门要把职能职责再梳理,明确管理事项;项目条款再研究,说重点说关键;法律责任再对照,明确责任主体;文字表述再精确,用法言法语表述条款内容,提高立法质量。(摘自遂宁新闻网 全媒体记者 颜朝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