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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主任会议
时间:2016-12-30 00:00:00   来源:
 

12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贺武,副主任昝中国、李孝富、施瑞昶、成斌,秘书长蒋晓华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方案(草案)。2016121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了《遂宁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立法计划》,《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成为我市拟立的第一部实体法。为了推动《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刘云指出,立法工作方案是保障《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制定出台的关键环节,要科学制定立法工作方案,为推进、制定、出台一部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打好基础。他强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对《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支持保障立法工作顺利推进。要进行深入调研、走访、座谈,广泛收集涉及城市管理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借鉴其他地方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做到紧贴实际,确保出台后的《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收到良好效果。要正确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把立法工作方案落到实处。出台一部有用管用,政府满意,百姓拥护的地方性法规。
  会议讨论了《遂宁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草案)》《遂宁市地方性法规审议工作规程(草案)》《遂宁市地方性法规立法技术规范(草案)》。据了解,《立项办法》共22条,对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征集、汇总、论证、协调、编制、提请审议和报批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工作规程》共27条,主要对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审议、审查地方性法规案的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技术规范》对我市地方性法规立法技术,从法规名称、法规结构、规范条文表述、法规常用词语和法规文书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并分别采用表述格式示例的形式,对具体的立法技术进行格式要求和示例说明。
  刘云指出,三个立法配套制度是保障制定出合法、合规,高质量地方性法规的基础,要做到即尊重《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要求,又要充分考虑我市立法工作的实际。
  会议还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事项,研究确定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咨询专家人选。

(转自遂宁新闻网 记者 颜朝辉)

 
编辑:ep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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