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杨云明,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罗仁树,副主任唐光贵、戴见明、贺武,秘书长郭勇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遂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总体取向,加快实施“环境提升计划”,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5年,在前3个季度均落后的形势下,我市奋起直追,顺利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获得空气质量激励资金61.02万元。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程度排名全省第7位。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大气污染防治是环保部门工作的片面认识,树立环保工作“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环保工作。要加大对《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治理大气污染的共识,动员全体市民参与,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营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氛围。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的主体责任,针对目前存在的大气污染主要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研究治理大气污染问题的具体措施。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探索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实现“十三五”环保规划目标、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建设“大而美、富而强、优而雅”的新遂宁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1年至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929件5946人;立案监督117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1件,工作成效明显。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侦监队伍的执法司法水平。要继续强化侦查监督工作,充分认识侦查监督工作的重要作用,不断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督能力。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行政刑事执法和检查法律监督工作等的社会宣传,形成侦查监督的合力,确保侦查监督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副市长李仁,市政协副主席刘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1名省人大代表,4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2名公民旁听会议。 (遂宁日报记者 颜朝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