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6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杨云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罗仁树,副主任唐光贵、王正平、戴见明、贺武,秘书长郭勇出席会议。市人大机关各委室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及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全市两级检察院坚持集中管理与条线管理互补、案管与办案分离、管理与服务统一、管理与监督并重的原则,按照科学规划、分布实施、边行边试、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不断丰富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的方式,多措并举开展案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会议指出,针对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对案件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做到敢于监督和创新监督,充分发挥案管工作的积极性;在人员的配置上要统筹平衡,多使用复合型人才,并加强学习培训,做到案管干警都能够熟练操作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业务应用软件;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通过建立预警措施、抓好警示措施、落实责任追究措施,全面落实案管工作。 杨云明强调,推进案件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案管部门建设,案管部门要把履行职责的着力点放在监督上来,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要提高检察干警的素质,案管和办案分离,案管仅仅是其中一部分,真正要提高案件办理的的质量,还是要强化检察队伍的建设,因此要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真正体现司法为民和公平正义;全市两级检察院领导要加强案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同时还要建立外部协调机制,便于检察院和其他方面配合,通过立内外协调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遂宁日报记者 杨树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