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为了进一步推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认真践行有诉必理、有访必接、有判必公、有执必果的“四项承诺”,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遂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法维护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要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处理的新机制,认真开展行政审判调查研究,大力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要增强行政审判适应性,将合情、合理、合法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官民和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胜芳强调,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把行政审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公,依法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切实解决“告状难”问题;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合适的结案方式,树立司法审判的权威;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沟通,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增强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遂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2007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