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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足音铿锵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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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8-04 00:00:0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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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足音铿锵来 今年7月,全国县、乡两级人大的换届选举工作拉开了帷幕。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宪法修正案将乡级人大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后的第一次同步换届。根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这次县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9亿左右,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6亿多。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这次选举无疑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依法行使当家作主权利又一次具体、生动实践。换届选举意义重大,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到国家政权基础巩固,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政治地位实现,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十一五”战略目标实施。亿万人民的目光关注着这次换届选举。选举,见证人民当家作主政治地位的实现 在现代社会中,选举制度的性质是由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的性质所决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本质特征,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然而,我国民主选举却走过一段不平常之路。1953年2月,中央选举委员会制定了《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下半年,全国6亿人口参加了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模空前的普选。到1954年8月,全国各地共选出地方人大代表566万余名,乡、县、省逐级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建立健全了地方各级政权组织。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会议通过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进一步肯定、确认了适合我国国情、便于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这段历史,至今留在人们记忆深处。然而,此后的极左思潮、“十年浩劫”却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受无情的践踏。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性的转变。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一举通过了新的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七部重要法律,迈出了充分发扬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新步伐。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先后设立,昭示着从中央到地方构筑起人民行使权利的坚固大厦。选民和代表有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权利;推行差额选举;县级及县级以下直接选举人大代表。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不仅各级人大代表要差额选举,而且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也要差额选举。自由行使民主选举权,选出自己信任的人选。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给选举工作带来的三项重大突破,大大提高了选举的民主程度,调动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注入了新的活力。1982年,新宪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选举制度,从此,民主选举走上了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健康道路,一路高歌、一路辉煌。从1979年算起,全国范围内已经进行过8次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和7次县级人大换届选举。数以亿计的选民参加选举,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一个个“选举日”成为人民群众格外珍视的“节日”,它见证着人民当家作主政治地位的实现。选举,彰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 二十多年的实践表明,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首先是把选举搞好,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真正建立在民主选举的基石上。充分发扬民主,是我国选举制度的本质要求。就是要把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从选民登记、选区划分、候选人人选的提名推荐、酝酿、考察、协商、确定,到选举产生新的领导班子,都要走群众路线,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建立在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上,维护选民的民主权利。换届选举,党的领导是核心、是关键。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国家的执政党,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换届选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个重要形式,只有加强党的领导,才能为不断扩大选举民主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换届选举,依法办事是准则。宪法是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选举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根据宪法精神,对选举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只有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群众平等的参与民主政治的权利。选举,筑牢地方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石 建市以来,我市进行了5次县(区)、6次乡(镇)人大换届选举。人民群众一次次慎重的选择,使人大代表的总体结构更趋合理,地方政权机关整体功能进一步加强,为加快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今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涉及面更广,工作量更大,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更强。全市260多万选民将参与选举,直接选举产生县级人大代表1340余名、乡级人大代表6400余名,并由新的一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新的一届乡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级人大正、副主席和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对此,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全市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作出了精心、周密的安排部署。“无论是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候选人,还是选民联名推荐的候选人都应该有坚实的群众基础,能代表群众利益、反映群众愿望、深受群众拥护。” 为了保证人大代表的素质,在这次选举中,推荐和确定候选人,是一个关键点。“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人大代表名额,实行差额选举。”差额选举是选举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确定正式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讨论、协商应当公开、公正,尊重较多数选民意见。” “依法维护和保障选举人的选举权利,及时防范、妥善处理干扰和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选举法和四川省选举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人民当家作主政治权利的实现保驾护航,为选出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新一届人大代表和国家权力机关领导人员保驾护航。我们坚信,有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260万选民会更加珍视法律赋予神圣权利,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我市基层政权建设的基石会筑得更牢。(陈小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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