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接受邓正权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任命刘会英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为代理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霖临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精神。
会议决定接受邓正权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任命刘会英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为代理市长。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遂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随后,会议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并颁发了任命书。
刘会英在作任职表态发言中表示,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践行宗旨,扎实办好民生实事,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遂宁人民创造更多机会享受发展的红利。发展为要,深入推进“对标竞进、比学赶超、提质晋位”,加快建设“成渝之星”。依法行政,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严于律己,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矢志不渝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葆为民务实清廉本色。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遂宁市2021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遂宁市2021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20年市级决算。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看守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成斌,副主任李孝富、施瑞昶、付勇、胡道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委会委员蒋勇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杨林,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周华,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1名省人大代表,4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2名公民旁听会议。
(摘自遂宁新闻网 全媒体记者 范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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