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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枫带队赴船山区开展 《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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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6 17:14:08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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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枫率队赴船山区开展《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船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捷、副主任洪琼陪同检查。 刘枫一行先后来到船山区妇幼保健院、渠河中路九龙抱柱广场,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医疗秩序行为、饮用水源保护、禁钓、禁游、犬只管理等进行了深入检查,并详细听取了相关单位贯彻实施《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的汇报。 刘枫对船山区贯彻《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是保证条例各项规定得到全面有效实施的法治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重点问题,抓住薄弱环节,监督推动执法部门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对不文明行为“亮剑出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用好互联网和大数据,及时发现问题,精准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教育,着力增强人民群众文明观念,切实养成文明习惯,促进文明行为蔚然成风。 (供稿:船山区人大常委会 漆秀华 张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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