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开展大气、水、土壤、固废等生态环保领域法律和相关决定的执法检查后,今年3月至6月,又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出本届生态环保领域监督工作的“压轴之作”。
栗战书委员长指出:“这次环保法执法检查也是对本届以来生态环保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的一次全面回顾和检验评估。”在本届常委会“收官”之年,就环境保护法这一生态环保领域“基本法”开展执法检查,可以说是在此前生态环保治理成效基础上的乘胜追击、巩固“战果”之举,显示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始有终,踔厉奋发,不达目标不罢休的决心和信心。
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向高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博大精深,蕴藏着深厚的理论基础、文化底蕴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延续此前监督工作的宝贵经验,此次执法检查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检查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内涵、实践要求和巨大功效,把思想和行动紧紧统一到这一重要科学思想上来。同时,每次检查,每到一地,每场座谈会,检查组都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内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它贯彻到工作的全过程。面向公众,检查组进一步加大法律学习宣传力度,通过“学习强国”知识专项答题、问卷调查等形式,有力推动各方面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本届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学习强国专项答题总计1.78亿人次。可以说,人大执法检查的过程,就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过程,就是思想伟力注入全社会的过程。
全面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监督权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范畴。反过来说,在人大监督过程中,代表作用发挥得怎么样,就决定了监督工作开展得怎么样。代表作用发挥得越好,就意味着人大监督工作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越把人民群众的关切作为着力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代表作用发挥得越好,就意味着在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全天候”地联系人民群众联系得越好,“全过程”地代表人民群众参与行使国家权力代表得越好。此次环保法执法检查在全过程、各环节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广泛组织475名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带头贯彻实施法律,就地就近就便开展监督。实践证明,通过全面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代表成为人大监督汲取民意的源头活水,人大监督真正把“人民”二字贯穿到了全过程。
创新形式把监督实效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人大监督不是走过场,而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衡量一项人大监督工作开展得好不好,有没有“真找准问题、真抓住问题、真解决问题”是关键。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提升监督实效作为一项重大课题,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在这方面,此次环保法执法检查就是一次集中体现。从坚持“依法”监督,逐条对照法律条文进行检查,推动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到摸排暗访、不打招呼、直奔现场,“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检查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去哪里检查”,“不搞评功摆好那一套”;从上下联动提升人大监督强大合力,各地人大常委会或自行带队开展执法检查,或与检查组同步开展执法检查,或克服疫情影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到委托有关技术机构对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每一项举措都行得通、真管用,切实把监督实效提升到了一个新水平。
检查报告反映本届生态环保法治建设“总体表现”。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由环保法的这一地位所决定,检查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成效,其实就是对本届以来生态环保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的全面回顾和检验评估。那么,本届以来生态环保法治建设“总体表现”怎么样?从检查报告可以看到:我国环境状况发生历史性变化,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生态系统得到持续修复,生态环保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环境保护法定职责不断落实,环境保护主要法律制度不断落实,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更加严格……绿水青山的“生态颜值”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同步提升,取得了世界公认的显著成效。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方面交出了令人民满意的“成绩单”,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全局工作中贡献了一份不可或缺的人大力量。
“五年之约”,一一兑现。一个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正在从蓝图一步步变成生动的现实! (摘自四川人大网 来源于“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 作者 孙梦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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